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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能物理学会青年科学家奖章程

发布时间: 2019-08-22

2019年12月10日修订

第一章  总   则

第一条 为推动我国高能物理学科持续发展,鼓励青年学者锐意进取,开 拓创新,中国物理学会高能物理分会决定设立“高能物理学会青年科学家 奖”,表彰我国高能物理领域的杰出青年人才。

第二条 高能物理学会青年科学家奖是面向全国高能物理青年工作者的高 层次奖励,作为获奖人的终身荣誉,每人最多只能获得一次。

第三条 高能物理学会青年科学家奖评选时间与中国物理学会高能物理分 会年会的召开同步,每两年评选一次(每逢偶数年评奖),每次评选理论 与实验奖各 1 人(可空缺)。届时由中国物理学会高能物理分会向全国高 能物理领域各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发布评奖通知,并通过中国物理学会高 能物理分会网页和其它方式实施公告。

第四条 高能物理学会青年科学家奖由“高能物理学会青年科学家奖委员 会”负责评选。青年科学家奖委员会由高能物理分会常务理事会任命,是 高能物理学会青年科学家奖的实施机构。

第五条 “高能物理学会青年科学家奖委员会”负责审核推荐材料,评选 “高能物理学会青年科学家奖”候选人。

第六条 高能物理分会常务理事会审核“高能物理学会青年科学家奖”候 选人, 确定最终获奖人选。


第二章  参评条件

第七条 候选人须在国内研究单位就职,从事高能物理研究工作,具有良好 的科学素质和道德,评选当年 1 月 1 日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,未获得“国 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”资助,未入选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特聘教授。

第八条 候选人在高能物理领域作出重要发现或突出贡献,符合以下条件 之一:

(1)在高能物理理论方面提出了新理论或新方法,解决了重要的科学问 题;
(2)在高能物理实验方面作出了重要实验发现或重要测量,或者在高能 物理实验方法、实验仪器等方面作出了重要创新。

第三章  评选办法

第九条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两位同行专家(其中至少一位非本单位专家)联 名向高能物理学会青年科学家奖委员会推荐候选人,并按规定填写推荐表 和提供有关材料。

第十条 高能物理分会秘书处负责初步审核推荐材料,包括材料是否齐全等。

第十一条 高能物理学会青年科学家奖委员会组织匿名通讯评审或者召开 会议评审, 投票确定初步获奖人选。初步获奖人选必须获得参与投票表决 或出席会议评审委员人数 2/3 及以上票数。高能物理分会常务理事会审核 确定最终获奖人选。

第四章  奖励与荣誉

第十二条 获奖人将被邀请出席中国物理学会高能物理分会年会并在大会 闭幕式环节中授予高能物理学会青年科学家奖证书和奖金。

第十三条 奖金额度暂定每人 10 万元,由高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最终确 定具体金额。

第十四条 高能物理分会负责多渠道筹集奖金,可能来源包括会议注册费, 中国科学院粒子物理前沿卓越创新中心,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或北 京大学高能物理中心。

第五章  附则

第十五条 中国物理学会高能物理分会常务理事会对本章程拥有解释权和 修订权。